近年來,養寵物已成為潮流,寵物的確能夠給人們帶來許多精神慰藉,但同時也引發不少糾紛。那么飼養寵物背后有哪些法律風險?寵物傷人的責任該有誰承擔?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中對此有比較明確的規定:
飼養動物侵權的一般規定
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,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;但是,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,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。
動物侵權的歸責原則是無過錯原則,除非侵權人能證明侵害行為的發生是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,否則侵權人無論是否存在主觀過錯,都需要對損害后果承擔責任。